各系(院、部):
为加强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养成“爱宿舍、讲卫生、倡文明、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根据第十二届学生宿舍文化节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5月15--30日
二、活动内容:三星、四星、五星级文明宿舍评选。
三、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成立院评选委员会
主 任:袁烨
副主任:各系(院、部)分管学生副主任(副院长)、学生会公寓自律会会长
委 员:各系(院、部)教育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处公寓科、学生会公寓自律会相关人员
院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公寓管理科,苗长胜,郑婷婷、张树旗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系(院、部)成立初评委员会,由各系(院、部)、教育教学部、团总支、学生会有关人员组成。
四、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安排
1.5月15日至5月20日,由各系(院、部)初评委员会根据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按本系(院)学生宿舍数,男女生宿舍分别按20%、10%、5%的比例推荐三星、四星、五星级文明宿舍候选宿舍(对于混合居住的宿舍,其成员所在系院均应考虑能否将其定为推荐对象)。
2.各系(院、部)在5月25日前,将推荐的星级文明宿舍纸质稿送至各校区公寓科(详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学生处郑婷婷邮箱。
3.5月25日至5月30日,由院评选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系(院、部)初评委员会推荐的星级文明候选宿舍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评选出各星级文明宿舍。
五、 结果公布及表彰
1.本次评选结果于6月10日前公布,具体情况见校园网办公平台、各生活区宣传栏、校园网学生处网页。
2.评选结果公布后,对获得星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进行表彰奖励。
3.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结果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挂钩。所在宿舍被评为三至五星级文明宿舍的同学依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予以加分(宿舍星级以每学年最后一次评比公布的结果为准)。
六、星级文明宿舍的动态管理
1.所有被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宿舍应随时准备接受院、系(院、部)两级评选委员会的检查,一旦某星级文明宿舍被发现不符合相应星级文明宿舍条件,院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取消其星级文明宿舍荣誉或给予降低星级的处理;对于连续两次被评为五星级文明宿舍的寝室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院、系(院、部)两级评选委员会每学期开展一次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希望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到星级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中来,将我院的学生公寓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第十二届学生宿舍文化节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