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录入申请2015至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对象:2013和2014级大专及2011级五专且为山东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申请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2015至2016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三、申请贷款学生信息录入:四、学生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五、工作要求:1.各系(院)要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附件2:《淄博职业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与业务流程》)。2.申请贷款学生信息的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认真组织,全面、准确地填报学生信息,确保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成功打下良好基础。3.贷款对象为山东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系(院)要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核对,应贷尽贷(没有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申请贷款)。资助科联系电话:2348806。附件:1.《登录填报数据入口设置密码及分配名额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与业务流程》 学生处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