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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5〕123号)要求,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至5月25日,培训时间为5月—7月。现将报名程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的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结合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决定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作为本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课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学课程。本课程报名、培训、考试等组织方式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同。
今年开设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共15门,一是新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同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课程)、“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建设”等三门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培训课程。
二是既往开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与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训”、“技术创新的理论与方法培训”、“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理论与实践概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文体写作”等八门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课程。
三是既往开设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医疗卫生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务礼仪培训”、“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学概论”、“医疗卫生人员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四门课程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系统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培训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学习,已培训合格的课程不能重复选择。
培训科目及费用
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开设以下科目:
书名 | 培训费 | 考试费 | 教材费 | 备注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 30 | 15 | 16 | 此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课程 |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 | 30 | 15 | 16 | |
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建设 | 30 | 15 | 16 |
2014年以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
书名 | 培训费 | 考试费 | 教材费 | 备注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与规划 | 30 | 15 | 26 | 此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课程 此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课程 |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 | 30 | 15 | 26 |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训 | 30 | 15 | 26 | |
技术创新的理论与方法培训 | 30 | 15 | 23 | |
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30 | 15 | 25 | |
创新理论与实践概论 | 30 | 15 | 25 |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30 | 15 | 28 | |
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文体写作 | 30 | 15 | 28 | |
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 | 30 | 15 | 23 | 此四门课程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系统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培训科目 |
二、培训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的对象为全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各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课及报名缴费
根据市人社局要求,报名、缴费均由单位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选课(由学员个人完成)
学员首先进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登录个人培训系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网上选课(注意已学过的课目不要选择)。将选好的课目和个人信息卡及所需费用交部门管理员,做好有关报名信息的登记。
2、现场交费充值(由部门管理员负责)
各部门管理员要认真核实学员所报科目的准确性,然后携带学员的个人信息卡、报名表(见附件)及所有费用,到南区考核基地103室进行交费和信息卡充值。充值成功后,管理员再将信息卡下发至每位学员,并通知学员尽快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www.zbpe.gov.cn)进行网上确认选课。
3、网上确认选课(由学员个人完成)
交费充值成功后,学员即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进入个人培训系统,确认系统中已选择的课程与上报管理员的课程一致,即可点击“确认并交费”按钮,完成确认选课的操作。(确认选课并交费后无法更改,请谨慎操作,务必按照上报给管理员的科目确认)。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面授辅导、网上学习、函授作业及网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的学员应参加不少于2次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的集中面授辅导,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员网上选课成功后,需等待征订、领取教材,进行视频学习,完成作业并提交,系统会自动阅卷打分(作业要求系统有提示)。
2014年已完成某科目作业但没参加该科目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作业分数仍然有效,只需交考试费(15元)参加考试即可。
五、考试
培训结束后,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拟定于7月上旬组织网上集中考试。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市人社局教育培训网“培训基地”职业学院窗口通知,请随时关注。
六、学员注意事项
1、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的学员,需同时参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的学习考核。
2、要确保网上所选课目与上报管理员的课目一致。
3、网上选课起止时间为?xml:namespace>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2015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七、部门管理员注意事项
1、报名缴费时间:
2、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上的身份证号要与个人登录系统时的身份证号一致。
填写学员信息卡号遇到的三种情况及处理方法:
①已有信息卡并参加过往年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人员,须准确登记其信息卡卡号。若信息卡已丢失,请在“卡号”栏内注明丢失,报名时在报名点补卡。
②已在网络化培训系统中建立个人信息,但从未发卡的人员,“卡号”栏不填,报名时由报名点制发磁卡。
③初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员需先在网络化培训系统中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录入个人信息,再按以上要求报名(填表时须在“卡号”栏内注明新学员)。
3、报名时管理员须提供电子版及打印版的报名表,以便制卡、缴费。报名表的科目数和总金额应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充值。
八、报名地点:
1、淄博职业学院创业大厦626室(世纪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南100米,技师学院西门北邻)
2、淄博职业学院南区考核基地103室(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九、考试地点:
1、淄博职业学院创业大厦626室(世纪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南100米,技师学院西门北邻)
2、淄博职业学院南区连廊四楼继续教育机房(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学员可根据就近原则选择报名考试地点。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155533399132348289
附件: 2015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培训报名登记表
继续教育学院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