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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12-14 09:03:10 人气: 

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附件1)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4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考生资格获得

(一)校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考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生源高校审核通过。

2.生源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间转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执行转入专业标准。

(二)自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自荐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毕业专业及山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参加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通过后获得自荐生资格。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专业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2.招生高校应于我省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测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发布合格标准。

3.每所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在2024年2月29日—3月6日间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2024年2月26日前按照招生高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

4.通过招生高校专业测试的自荐生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后,由招生高校于2024年3月7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获得。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1月12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后报送)。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大赛保送生资格获得。

1.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7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招生高校将大赛保送生名单于2024年3月7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

四、考生报名

(一)填报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1日—13日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zsb.sdzk.cn),填报考生基本信息,缴纳相关费用。

(二)选报专业。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个别符合2024年报名条件考生的毕业专业代码如与《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不匹配,可参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附件3),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查看本科招生专业的相应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五、统考安排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31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

六、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资格。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二)志愿填报方法。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时间及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七、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专升本报名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各院系及联办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认真研读鲁教学函〔2023〕26号文件(附件1)。

(二)开展培训,加强宣传。请各院系及联办学校加强专升本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采用适当方式对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政策培训解读,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使广大考生对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应知尽知。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院系及联办学校负责做好部门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和报考资格审核等工作,对报送考生名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相关资格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在综合素质测评环节弄虚作假对利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名单公示。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提报招生办公室之前要在本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截图上报招生办公室,确保公开透明。通过高校推荐、考生自荐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由生源高校、招生高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具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的名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各院系及联办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生作弊行为。

(六)按时提报相关材料。请各院系及联办学校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按时提报相关数据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确保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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