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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06-13 18:14:41 人气: 

建筑工程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为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巩固课堂教学理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制度对建筑工程学院所有实验实训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适用;

二、凡要实训的课程,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实训计划进行;

三、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不得私自更改实验实训内容和形式;

四、若有更改,需向教学部申请,并报实训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指导教师职责、实习实训教学文件与资料、实习实训教学实施与要求。

一、指导教师职责

(一)负责与校外实训、实习单位的联系,按课程标准要求落实实训、实习,并在实训、实习前制订具体的实训、实习计划;

(二)具体负责实训、实习的实施;

(三)认真做好实训、实习准备,严格执行实训、实习计划,随时掌握学生的实训、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学部及学院报告。

如学生是自行联系实训、实习则要认真审查实训、实习计划,并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在完成校外实训、实习的同时,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以密切校企关系,巩固实训、实习基地;

(五)负责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的财务开支和报销工作;

(六)认真做好学生实训、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训、实习总结工作。

二、实习实训教学文件与资料收集有关规定

(一)课程标准及授课计划是进行实训、实习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训、实习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课程标准包括教学目的、任务、要求、实训、实习课题、内容、需达到的能力、评价标准、时间分配、教学方式、指导教师资格、保障措施等。

(二)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训、实习计划,计划应按课程标准要求的实施。实训、实习计划应包括:实训、实习目的与要求,实训、实习内容及形式、过程、场所、时间与人员安排,考核方式等。

(三)根据课程标准和实训、实习计划编写实训、实习指导书,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训、实习的任务与要求,实训、实习思考题及作业,实训、实习参考资料等。

(四)实训、实习参考资料、教学文件由实训部统一收取存档。学生实训、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可择优存档。

三、实习实训教学实施与要求

(一)实训、实习准备

校外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训、实习单位,深入现场,按课程标准要求,会同实训、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训、实习计划,编写实训、实习指导书等事项。实训、实习计划和指导书须经教学部主任审阅,学院同意。同时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

(二)实训、实习动员

学生实训、实习出发前,教学部应进行实训、实习前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训、实习的意义,组织学习实训、实习计划和实训、实习守则,使学生明确实训、实习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充分做好实训、实习的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

(三)实训、实习教学

实训、实习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训、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讲授与实训、实习有关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以提高实训、实习效果。

现场教学,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训、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训、实习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学生记好实训、实习日记,指导学生撰写实训、实习报告,及时检查学生实训、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四)实训、实习考核与评分

教学计划中单独安排的实训、实习应单独考核和评分。

1.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

2.实训、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训、实习日记、报告、考核情况及实训,学生的组织纪律、学习和实训,实习过程中观察、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评定,按五级制记分。

3.实训、实习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处理,允许补做一次,补做实训、实习由学院安排,费用由学生自理。

4.实训、实习成绩应在实训、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一份给实训部

(五)实训、实习总结

实训、实习结束时,各指导教师须填写《实训(实习)手册》并进行书面总结,以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实训、实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实训、实习质量。书面总结应一式两份,实训部教学部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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