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疏通教学质量信息交流渠道,进一步完善推行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作用,使我院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范。?xml:namespace>
一、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建立院、系、学生三级教学督导体系。
(一)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和任务
1、工作职责。对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集体研究、讨论并制定和颁布关于加强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办法及实施方案;领导、指导与监督院、系、学生三级督导管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加强院、系、学生三层次监控,以保障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2、工作任务。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检查各系(院)教学督导计划的制订情况;②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随机或集中听课,院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0节。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评价表,汇总评价意见并做好及时反馈,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③加强对实验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④参与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⑤每学期初提交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向学院领导送交工作总结和建议;⑥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二)各系(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和任务
1、工作职责。系(院)教学督导组对本系(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本系(院)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2、工作任务。① 每学期初提交系(院)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听课表,学期末向教务科研处提交工作总结; ②每学期第二周开始,组织在全系(院)范围内随机听课,系(院)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 10 节,并做好听课评议和反馈;③系(院)督导组应加强对实验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④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并进行指导;⑤ 组织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 ⑥ 学期末向教务科研处报送《淄博职业学院系(院)教学督导成绩汇总表》;⑦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⑧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教务科研处和有关系(院)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⑨协助教务科研处组织好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
(三)学生教学督导工作任务
选出覆盖全院各系(院)班级的学生信息员,协助教务科研处收集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信息,及时反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教务科研处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完全由学生参与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并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发放、收集和整理教学质量评价资料。协调各系(院)教学督导组做好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二、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1、以听课和抽查教师的教学资料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方法的运用,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
2、参与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系(院)的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4、教学督导组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学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
5、院、系督导组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可以在课后就教学问题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6、教学督导组成员集体听课后的评价意见,须经督导组集体讨论后方可向被听课教师反馈。
三、其它
1、学院按学期为督导组成员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对贡献突出的督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各系(院)及全体师生对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教学督导组提供所需材料。
3、本规范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4、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