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提高我院教师动手操作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推进“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拟于2021—2022学年继续开展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体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
二、锻炼方式
1.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2.到企业一线从事课题或科研与技术推广活动;
3.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4.到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或实践活动;
5.进行社会调研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6.参与学院新建实验(训)室建设;
7.参加有实训教学或企业实践安排的省级培训项目。
三、工作进程
1.制定计划
请各教学部根据“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的工作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实际需要,突出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新进教师等实践能力提升的差异化要求,结合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已完成的实践锻炼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实践锻炼计划,合理安排实践锻炼形式和时间,形成2021年-2022年教师时间锻炼工作计划,同时汇总前2学年实践锻炼情况,填写《淄博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计划表》(附件1)。注意附件1里有两个表格。
2.组织实施
各教学部按照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3.工作鉴定
各教学部在教师实践锻炼结束后1个月内,根据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执行情况、能力提升情况、实践锻炼成果质量等,组织教师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附件2),形成教师实践锻炼鉴定意见,并汇集教师实践锻炼过程材料与工作成果(如:职业资格证书、课题研究成果、实践锻炼报告、调研报告、培训总结等),形成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档案。
4.实践锻炼鉴定结果备案
请各教学部于2021-2022学年结束前2周,将实践锻炼相关材料交实训部。
四、工作要求
1.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是提升建设教师双师素质的重要途径。请各教学部高度重视,针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合理制定教师实践锻炼工作,加强实践锻炼过程管理,提高实践锻炼工作的成效,切勿搞形式、走过场。
2.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院)提交备案的实践锻炼计划,通过电话访问、教务检查等方式,对各系(院)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建筑工程学院组建巡查组进行定期巡查。
3.2021年7月16日中午12点前,请各教学部将《淄博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计划表》(电子版)发何永冰OA邮箱。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