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管理规定
1.教师应钻研课程标准,认真学习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目标、教材的编写原则、教学的指导原则和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做到备知识、能力、学生、教法、实训、练习等。
2.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组成备课组,制订出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案。
3.教师要严格按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变更课程,不准缺课,不准随意变更上课地点。教师上课要注意仪表,衣着整齐端庄。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4.遵循教学规律,从具体到抽象,理论联系实际,从一般到特殊,从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经常再现,不允许有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错误。循序渐进,打好双基,反对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挫伤学生积极性的做法。
5.课堂设计严格有序,定量适度、思想清晰,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板书规范、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运用直观手段,实验成功有效,反对信口开河或照本宣科的“满堂灌”做法。
6.讲究教学艺术,提高驾驭课堂和灵活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证按时按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对课堂出现学生违纪行为要用适当方式及时制止,课后个别帮教,不要简单把矛盾上交。帮教学生要态度诚恳,以理服人,讲求实效,反对冷嘲热讽,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随便把学生赶出教室或不准入教室,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不负责态度。
7.按学校要求及时如实填写教师日志。
8.上课时要注意节约用电和爱护公物,下课后提醒学生带走垃圾,摆好桌椅,切断电源。
9.因故需临时调课需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并报教学科。
10.上课时如不需要学生使用手机进行课堂互动,收取学生手机统一管理,下课后交予学生。